1、拥有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高新区的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该小于12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8000元。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提供租赁合同。
6、其他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已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但未中号的家庭需提交《泰安市城镇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A4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1、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到开发商处领取、填写《经济适用房申购表》;
2、购买人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住房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向区建委提出申请(有单位的由单位对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住房状况等进行初审并签章;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初审并签章);
3、区建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4、符合条件的,由单位、街道(镇)负责在申请人社区住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单位、街道(镇)签署公示反馈意见;
5、无投诉或经核实情况真实的,区建委签署审核意见,报市建委备案;6、符合条件者,凭区建委开具的《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与开发商签订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泰安市上高街道办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9号
电话:0538-6115594
新泰市青云街道办
地址: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路1159
电话:0538-7222107
泰安市财源街道办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
电话:暂无数据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