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存
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方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
个人缴存
泰山区管理部
电话:8513761
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南首财政局
岱岳区管理部
电话:8561326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西首财政局
泰安公积金缴存比例
泰安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12%。
泰安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12960元
泰安行政区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下限:
1、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550元
2、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390元
泰安公积金缴存额度
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174≤额度≤1450。
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156≤额度≤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