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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Clothing Technolo 简称:“山服” 所在地:泰安 类型:综合类

  •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高职(专科)2019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在校生10000人。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五年制大专、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学院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市场需求和国家战略优化专业结构,围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调整招生计划,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和联合办学,实现了招生与培养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民族服装与服饰、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室内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美术、动漫设计、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等39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秉承“明德尚能、求实笃行”校训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办学理念,形成了“自立自强、拼搏奉献”山服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5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27%,多人被评为省市级教学名师。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外出讲学。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多处大型实训室。学生多次在全国、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先后承办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参加了2018年央视春晚泰安分会场演出、“泰山国际登山节”民族服装展演等大型活动。在联想集团、阿里巴巴、万达集团、中兴通讯、海尔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康平纳、泰盈科技、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100余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就业基地或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岱银集团合作成立“山东时尚研究中心”,开设了“中兴”“中纺标”“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科技”“新视觉”“宏大教育”等多家企业班,与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毕业生开辟了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创新创业、专升本、出国留学、应征入伍等广阔的成才通道,毕业生就业率98%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95%以上。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过硬,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  “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19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第十九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非美术类)专业使用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成绩。第二十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美术类考生进档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直至专业计划满额;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考生,根据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配至第二专业志愿(前提是该生所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满额);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所填报第二专业已满额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其他计划未满额美术类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其他非美术类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一条 文、理兼收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查询。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1)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2)单独招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高职)(文史、理工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除校企合作班外)每生每学年4800元。(3)校企合作班专业学费,以2019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4)退役士兵类、技术技能类,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现有如下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第二十七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监督电话:0538-2182577传真:0538-8501550网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154204207@qq.com   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17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41 第六条 学院地址:泰安市高新区佛光路16号 邮编:271000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在校生近7000人。学生公寓每个房间设有单独卫生间,房间内配备电话。 ★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数控实训室、PLC 单片机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人物形象实训室、客房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形体训练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 ★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27名,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有硕士学位300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02人,"双师型"教师193人。同时,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的交流,聘请了75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到国外讲学。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艺术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旅游系、机电系及服装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设有服装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设计与制作)、表演艺术、服装表演、装潢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等30个专业。 ★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学院立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省服装职业教育服务,为省内外服装行业服务”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建特色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成功的办学模式。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2008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学生2500人,其中普通类(文、理)1438 人、艺术类(文、理)222人、对口类380人。外省北京、天津、内蒙古、陕西等12个(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460人。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录取 第十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表演艺术专业含(服装表演、舞蹈、声乐、器乐);对口专科、普通专科(文史类、理工类)除服装设计(设计方向)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六条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2182777 8501550 招办传真:0538-8508900网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zsbty_112@163.com 邮编:271000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09-04-1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学院地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佛光路16号 邮编:271000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在校生近8000人。学生公寓设施齐全。★办学条件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数控实训室、PLC 单片机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人物形象实训室、客房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形体训练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51名,其中有硕士学位68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08人,"双师型"教师196人。同时,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的交流,聘请了81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到国外讲学。★专业设置学院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艺术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旅游系、机电系及服装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现有普通专科(高职)、对口专科(高职)、五年制大专及成人大专、成人本科、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班等多个招生类别和办学层次。设有服装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设计与制作)、表演艺术、服装表演、装潢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财务管理等28个专业。★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学院立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省服装职业教育服务,为省内外服装行业服务”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建特色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成功的办学模式,为学生走向成功开辟了“四条通道”:一是通过双向选择,进入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二是通过专升本(相关政策按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和研究生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深造,或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三是赴国外研修。百余名学生赴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研修。四是自主创业。100余名毕业生创办了自己的公司。2008届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2009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学生2500人,其中普通类(文、理1745人、艺术类(文、理200人、对口类350人。外省黑龙江、内蒙古、山西、安徽、吉林、河北等8个(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205人。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录取第十二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六章?其它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表演艺术专业含(服装表演、舞蹈、声乐、器乐);对口专科、普通专科(文史类、理工类)除服装设计(设计方向)专业、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第二十四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五条?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2182777 85015502182277 传 真:0538-8508900网 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zsbty_112@163.com 邮 编:271000?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0-04-2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佛光路16号 邮编:271000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院校第七条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在校生7400余人。学生公寓设施齐全。★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数控实训室、PLC 单片机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人物形象实训室、客房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形体训练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多个实验室。★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88名,其中有硕士学位7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17人,"双师型"教师216人。同时,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的交流,聘请了94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到国外讲学。★专业设置学院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艺术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旅游系、机电系、基础部及服装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现有普通专科(高职)、对口专科(高职)等多个招生类别和办学层次。设有服装设计、服装设计(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设计方向)、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表演艺术、服装表演、装潢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财务管理等30个专业。★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学院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走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创业建校、精品立校、文化兴校、制度治校、环境树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省服装职业教育服务,为省内外服装行业服务”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建一流服装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成功的办学模式。学院是国务院国资委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学会服装教育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综合艺术工作委员会、泰安市服装服饰文化协会主任(会长)单位。学院分别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被中国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评为“全国最具特色高等职业院校”、被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工人报社评为“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被《农村大众报》评为“最受山东家长欢迎的十大学院”、被《齐鲁晚报》和大众网联合举办的“2006山东教育总评榜”中获得 “全省高职院校最具就业推动力奖”、被山东省经贸委评为“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服装行业协会评为“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被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等。《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30余次介绍推广了学院的办学成就和办学经验。“山服”品牌逐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学院为学生成功成才开辟了“四条通道”。一是进入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用人单位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二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1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了南京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是赴国外研修。200余名同学现在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研修;四是自主创业。100余同学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实现了“让所有毕业生有适合的工作岗位,让多数毕业生有满意的工作岗位,让部分毕业生有理想的工作岗位”的就业目标。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2010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学生 2600人,其中普通类(文、理1480 人、艺术类(文、理 200人、对口类 400人。外省黑龙江、内蒙古、山西、安徽、吉林、河北等13个(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520人。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五章?录取第十二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考生中按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查询,录取通知书等。第六章?其它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表演艺术专业含(服装表演、舞蹈、声乐、器乐);对口专科、普通专科(高职)(文史类、理工类)除服装设计(设计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第二十四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如下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五条?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8-2182777 85015502182277 传 真:0538-8508900网?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zsbty_112@163.com邮 编:271000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1-04-2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中段 邮编:271000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专科(高职)院校第七条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在校生近7000人。学生公寓设施齐全。★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数控实训室、PLC 单片机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人物形象实训室、客房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形体训练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多个实验室。★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88名,其中有硕士学位7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17人,"双师型"教师216人。同时,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的交流,聘请了94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到国外讲学。★专业设置学院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艺术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旅游系、机电系、基础部及服装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现有普通专科(高职)、对口专科(高职)等多个招生类别和办学层次。设有服装设计、服装设计(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设计方向)、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服装工艺技术、表演艺术、服装表演、装潢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财务管理、针织品工艺与贸易、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30多个专业。★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学院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走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创业建校、精品立校、文化兴校、制度治校、环境树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省服装职业教育服务,为省内外服装行业服务”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建一流服装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成功的办学模式。学院是国务院国资委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学会服装教育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综合艺术工作委员会单位。学院分别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被中国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评为“全国最具特色高等职业院校”、被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工人报社评为“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被《农村大众报》评为“最受山东家长欢迎的十大学院”、被《齐鲁晚报》和大众网联合举办的“2006山东教育总评榜”中获得 “全省高职院校最具就业推动力奖”、被山东省经贸委评为“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服装行业协会评为“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等。《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30余次介绍推广了学院的办学成就和办学经验。“山服”品牌逐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学院为学生成功成才开辟了“四条通道”。一是进入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用人单位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二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1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了南京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是赴国外研修。200余名同学现在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研修;四是自主创业。2000余同学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实现了“让所有毕业生有适合的工作岗位,让多数毕业生有满意的工作岗位,让部分毕业生有理想的工作岗位”的就业目标。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录取第十二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六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考生中按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查询,录取通知书等。第五章?其它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表演艺术专业含(服装表演、舞蹈、声乐、器乐);对口专科、普通专科(高职)(文史类、理工类)除服装设计(设计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第二十四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如下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五条?颁发由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8-21827772182277 ?8501550传 真:0538-2182277网?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zsbty_112@163.com邮 编:271000?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2-04-26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专科(高职)院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地理环境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在校生近5000人。★办学条件 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数控实训室、PLC 单片机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人物形象实训室、客房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形体训练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多个实验室。★师资力量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91名,其中有硕士学位112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27人,"双师型"教师216人。同时,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的交流,聘请了11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到国外讲学。★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艺术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旅游系、机电系、基础部及服装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现有普通专科(高职)、春季高考等多个招生类别和办学层次。 设有服装设计、服装设计(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设计方向)、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服装工艺技术、表演艺术、服装表演、装潢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财务管理、针织品工艺与贸易、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服装表演与设计、餐饮管理与服务、影视多媒体技术等30多个专业。★办学理念、培养模式 学院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走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创业建校、精品立校、文化兴校、制度治校、环境树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省服装职业教育服务,为省内外服装行业服务”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建一流服装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成功的办学模式。学院是国务院国资委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学会服装教育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综合艺术工作委员会单位。学院分别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被中国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评为“全国最具特色高等职业院校”、被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工人报社评为“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被《农村大众报》评为“最受山东家长欢迎的十大学院”、被《齐鲁晚报》和大众网联合举办的“2006山东教育总评榜”中获得 “全省高职院校最具就业推动力奖”、被山东省经贸委评为“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服装行业协会评为“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等。《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30余次介绍推广了学院的办学成就和办学经验。“山服”品牌逐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学院为学生成功成才开辟了“四条通道”。一是进入省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用人单位满意率达到95%以上;二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1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了南京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是赴国外研修。200余名同学现在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研修;四是自主创业。2000余同学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实现了“让所有毕业生有适合的工作岗位,让多数毕业生有满意的工作岗位,让部分毕业生有理想的工作岗位”的就业目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考生中按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表演艺术专业含(服装表演、舞蹈、声乐、器乐);春季高考专业、普通专科(高职)(文史类、理工类)除服装设计(设计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服装表演与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 、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如下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五条 颁发由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8501550 传 真:0538-2182277网 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zsbty_112@163.com 邮 编:271000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 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3-04-27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普通专科(高职)院校第七条 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在校生近5000人。★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服装CAD实训室、服装材料实训室、服装实训中心、立裁实训室、服装制版实训室、服装专用设备实训室、数控实训室、PLC 单片机实训室、电子电工实训室、人物形象实训室、客房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餐饮实训室、形体训练房、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等多个实验室,其中,服装类设备设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48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13人,"双师型"教师192人。同时,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教授和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到国外讲学。★专业设置学院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艺术系、国际贸易系、信息工程系、装潢艺术设计系、旅游系、机电系、基础部及服装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学院现有普通专科(高职)、对口专科(高职)等多个招生类别和办学层次。设有服装设计、服装设计(设计与制作)、服装制版与工艺、服装营销与管理、服装工艺技术、表演艺术、服装表演、装潢艺术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市场营销、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商务日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财务管理、针织品工艺与贸易、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服装表演与设计、餐饮管理与服务、影视多媒体技术、美术、装饰艺术设计等38个专业。★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学院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走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创业建校、精品立校、文化兴校、制度治校、环境树校”的办学理念,明确了“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全省服装职业教育服务,为省内外服装行业服务”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建一流服装学院”的发展目标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成功的办学模式。学院是国务院国资委企业自主创新人才孵化基地、科技部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三维CAD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学会服装教育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综合艺术工作委员会单位。学院分别被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被中国教育研究与评价中心评为“全国最具特色高等职业院校”、被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被山东工人报社评为“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被《农村大众报》评为“最受山东家长欢迎的十大学院”、被《齐鲁晚报》和大众网联合举办的“2006山东教育总评榜”中获得 “全省高职院校最具就业推动力奖”、被山东省经贸委评为“山东省企业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服装行业协会评为“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等。《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30余次介绍推广了学院的办学成就和办学经验。“山服”品牌逐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学院为学生成功成才开辟了“六条通道”。一是进入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单位工作。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二是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参加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单位招聘考试,赢得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机会。三是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1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了南京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四是赴国外留学或研修。200余名同学现在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留学、研修;五是自主创业。400余名同学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六是应征入伍。每年输送数十名学生参加入伍。实现了“让所有毕业生有适合的工作岗位,让多数毕业生有满意的工作岗位,让部分毕业生有理想的工作岗位”的就业目标。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二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按考生填报院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的考生中按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第五章 其它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表演艺术专业含(服装表演、舞蹈、声乐、器乐);对口专科、普通专科(高职)(文史类、理工类)除服装设计(设计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服装表演与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第二十四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如下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五条 颁发由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二十六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8501550传真:0538-2182277网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zsbty_112@163.com邮编:27100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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