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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Clothing Technolo 简称:“山服” 所在地:泰安 类型:综合类

  •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2020-02-12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单独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院概况第一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第二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三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第四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办普通高等学校。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在校生近10000人。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现开设35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65%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30%以上,多人被评为省市级教学名师。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外出讲学。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多处大型实训室。学院陆续建成一批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在万达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100余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基地,开设了“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新视觉”等多家企业班,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为毕业生开辟了广阔的成才通道。2000余名毕业生考取了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研究生、本科生,300余名同学在日本、韩国等国家留学、研修,400余名毕业生自主创业。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最具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等称号。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第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三章 报名考试第七条 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春季高考的考生在报名时已经确定类别,单独招生须按相应类别报考。第八条 体检。依据考生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的体检。第九条 报名时间。4月6日—4月10日。第十条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sdfzxy.com), 网上缴纳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通过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系统专栏报名。第十一条 信息确认。考生于4月13日-14日到学院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签订承诺书,交验2017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信息确认时领取准考证。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4月15日。(二)考试科目1、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共计150分钟。2、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文化素质+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测试三科;共计150分钟。第十三条 命题评卷(一)由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二)考试成绩确定。以考生考试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满分400分。第十四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二)资格审核。学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学院在复印件上盖章。(三)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第四章 录取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取消单招考试及录取资格。(三)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四)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五)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第十六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第五章 组织机构第十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二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六章 其 它第二十一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三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解释。咨询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8501550网址:http://www.sdfzxy.com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监督电话:0538-2182577邮编:271000详情
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2020-02-12
2017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序号专业名称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学费(元/年)类别春季高考文史理工1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30502060002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服装25352060003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25402048004旅游管理旅游服务25351548005市场营销商贸25352048006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一体化20352048007动漫制作技术352060008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5154800合 计150300150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19
序号专业名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收费普通类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退役军人1服装与服饰设计70356000元/年2服装设计与工艺7030304800元/年3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55154800元/年4旅游管理7530304800元/年5旅游管理(与北京宏大合作)20108800元/年6市场营销5530154800元/年7市场营销(与中兴教育合作)25108800元/年8电子商务5530154800元/年9电子商务(与山东联荷电商合作)20108800元/年10音乐表演155156000元/年11会计9530304800元/年12会计(与达内时代科技合作)20108800元/年13机电一体化技术903030204800元/年14计算机应用技术(与世纪鼎利合作)3560158800元/年15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山东新视觉合作)20108800元/年16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中兴教育合作)35108800元/年17物联网应用技术(与中兴教育合作)35108800元/年18计算机应用技术30154800元/年19计算机网络技术30154800元/年2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902530154800元/年21智能控制技术5154800元/年22虚拟现实应用技术5154800元/年23室内艺术设计530156000元/年24服装表演156000元/年25美术5156000元/年26民族服装与服饰5156000元/年27动漫设计5156000元/年28人物形象设计5156000元/年29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5156000元/年3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156000元/年3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达内时代科技合作)5108800元/年32新闻采编与制作5154800元/年33动漫制作技术5154800元/年34工商企业管理530154800元/年35财务管理5154800元/年36国际贸易实务5154800元/年37酒店管理5154800元/年38软件技术5154800元/年小计116585300600合计12503006002150 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1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山东省泰安市,坐落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北依驰名中外的东岳泰山,南临五千年文化发祥地大汶河,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96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五年制大专、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国际贸易等多个省级教学团队,培养出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和技能名师。“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为“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和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服装设计专业群”“现代商务专业群”等被确立为省级品牌专业群。《服装结构设计》《移动电子商务》等几十门课程立项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院秉承“明德尚能、求实笃行”校训,形成了“自立自强、拼搏奉献”山服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瞄准“双高计划”目标要求,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努力建设高水平特色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52.5%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26%以上。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旅游实训中心及多处大型实训基地。先后承办了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参加了2018年央视春晚演出、“泰山国际登山节”民族服装展演等大型活动。学院与国内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在联想集团、阿里巴巴、万达集团、中兴通讯、海尔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康平纳、泰盈科技、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100余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就业基地或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设了“中兴”“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科技”“新视觉”等多家企业班,与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毕业生开辟了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创新创业、专升本、出国留学、应征入伍等广阔的成才通道。积极面向退役士兵、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成绩显著。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监督、监察。第四章 2020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收费普通类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退役军人1服装与服饰设计70356000元/年2服装设计与工艺7030304800元/年3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55154800元/年4旅游管理7530304800元/年5旅游管理(与北京宏大合作)20108800元/年6市场营销5530154800元/年7市场营销(与中兴教育合作)25108800元/年8电子商务5530154800元/年9电子商务(与山东联荷电商合作)20108800元/年10音乐表演155156000元/年11会计9530304800元/年12会计(与达内时代科技合作)20108800元/年13机电一体化技术903030204800元/年14计算机应用技术(与世纪鼎利合作)3560158800元/年15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山东新视觉合作)20108800元/年16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中兴教育合作)35108800元/年17物联网应用技术(与中兴教育合作)35108800元/年18计算机应用技术30154800元/年19计算机网络技术30154800元/年2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902530154800元/年21智能控制技术5154800元/年22虚拟现实应用技术5154800元/年23室内艺术设计530156000元/年24服装表演156000元/年25美术5156000元/年26民族服装与服饰5156000元/年27动漫设计5156000元/年28人物形象设计5156000元/年29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5156000元/年30数字媒体艺术设计5156000元/年3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达内时代科技合作)5108800元/年32新闻采编与制作5154800元/年33动漫制作技术5154800元/年34工商企业管理530154800元/年35财务管理5154800元/年36国际贸易实务5154800元/年37酒店管理5154800元/年38软件技术5154800元/年小计116585300600合计12503006002150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考试、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1、已经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2、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开展。第十四条 体检。考生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学生因体检达不到教育部要求的不得报考。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svict.com),缴纳考试费120元(参照鲁发改成本〔2019〕1087号文件规定)。第十六条 签订承诺书。测试前考生在网上仔细阅读《承诺书》,确认后提交,参加考试。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日。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二)考试科目1、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科目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300分。2、报考单独招生(除退役军人、应届高中毕业生外)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往届高中阶段(含相当于高中阶段的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毕业生和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300分。3、报考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100分。(三)考试方式考生登陆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svict.com)点击页面浮动图标,按照页面提示,进入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测试。第十八条 命题评卷(一)由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二)考试成绩确定。1、单独招生考试以考生考试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分。2、综合评价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占10%)+网上测试(占30%)构成。第十九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二)资格审核。学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学院在复印件上盖章。(三)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类别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取消调剂录取资格。(三)相关类别生源不足的,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四)1.按照综合评价招生、单独招生、校企合作类别招生专业等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对于资格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2.考生总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录取时,(1)综合评价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网上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顺序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否则,先报名者优先录取。(2)单独招生(除退役军人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否则,先报名者优先录取。(3)退役军人考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否则,先报名者优先录取。3.退役军人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报考人数分专业单独划线录取。(五)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六)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考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查询。第二十三条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教学安排。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对录取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的学生,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鼓励支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健全以证代考制度,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学习的成果可计入学分。第二十四条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学生管理。实施分类管理,与通过高考入学的高中阶段学生一同管理。对录取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学生,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既可以2-3年,也可放宽至3-6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执行。收费标准:(1)招生专业中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动漫设计、人为形象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它招生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除外)每生每学年4800元。(2)校企合作班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8800元。(3)单独招生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现有如下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九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考生如对录取或其它因素提出质疑,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电话:0538-2182777。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招生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网络技术电话:0538-2182032监督电话:0538-2182577传真:0538-8501550网址:http://www.svict.comE-mail:154204207@qq.com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类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山东省泰安市,坐落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北依驰名中外的东岳泰山,南临五千年文化发祥地大汶河,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 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96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五年制大专、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服装设计、服装制版与工艺、国际贸易等多个省级教学团队,培养出一批省级教学名师和技能名师。“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为“3+2” 本科对口贯通培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和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服装设计专业群”“现代商务专业群”等被确立为省级品牌专业群。《品牌服装设计设计》《移动电子商务》等课程立项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院秉承“明德尚能、求实笃行”校训,形成了“自立自强、拼搏奉献”山服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瞄准“双高计划”目标要求,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努力建设高水平特色高职院校。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52.5%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26%以上。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旅游实训中心及多处大型实训基地。先后承办了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参加了2018年央视春晚演出、“泰山国际登山节”民族服装展演等大型活动。学院与国内许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在联想集团、阿里巴巴、万达集团、中兴通讯、海尔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康平纳、泰盈科技、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几百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就业基地或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设了“中兴”“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科技”“新视觉”等多家企业班,与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毕业生开辟了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创新创业、专升本、出国留学、应征入伍等广阔的成才通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履行社会职责,面向退役士兵、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成绩显著。 先后荣获“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监督、监察。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0年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第十八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非美术类)专业使用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成绩。 第十九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美术类考生进档后,按照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志愿考生,直至专业计划满额;其他非美术类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查询。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改委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高职)招生专业中:音乐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它招生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除外)每生每学年4800元。 (2)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 (3)校企合作班专业学费,以2020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4)退役士兵类,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执行收费标准。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现有如下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第二十五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监督电话:0538-2182577 传真:0538-8501550 网址:http://www.sdfzxy.com E-mail:154204207@qq.com 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邮编:271000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高职);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七条 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山东省泰安市,坐落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北依驰名中外的东岳泰山,南临五千年文化发祥地大汶河,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在校生7579人。★专业设置现有普通高职、“3+2”本科对口贯通培养、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学院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市场需求和国家战略优化专业结构,围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调整招生计划,深入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和联合办学,实现了招生与培养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室内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美术、动漫制作技术、国际贸易与实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等25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陆续建成一批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 ★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师资力量学院秉承“明德尚能、求实笃行”校训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办学理念,形成了“自立自强、拼搏奉献”山服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65%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30%以上,多人被评为省市级教学名师。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外出讲学。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多处大型实训室。学生多次在全国、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先后承办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和大型活动。在万达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100余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基地,开设了“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新视觉”等多家企业班,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毕业生开辟了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专升本、出国留学等广阔的成才通道。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过硬,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最具特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第十一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七条录取原则: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⑵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⑶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⑷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⑸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⑹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第五章 其它第十八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非美术类)专业使用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成绩。第十九条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专业计划,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非美术类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条文、理兼收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⑴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⑵春季高考、夏季高考(高职)(文史、理工类)除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新闻采编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音乐表演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⑶校企合作班:山东新视觉合作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年8000元;与世纪鼎利联合成立的鼎利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每年9600元;达内时代科技合作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会计专业每年8800元;山东联荷电商班电子商务专业每年8000元。第二十三条 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第二十四条 春季高考对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二十五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现有如下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六条 颁发由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第二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8501550传真:0538-8501550网址:http://www.sdfzxy.comE-mail:zsbty_112@163.com邮编:271000 详情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1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邮编:271000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高职);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基本情况: ★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一所经山东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山东省泰安市,坐落在泰山风景名胜区,北依驰名中外的东岳泰山,南临五千年文化发祥地大汶河,文化底蕴深厚,区位优势明显。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普通专科在校生9176人。 ★专业设置现有普通高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大专、成人本科、试点本科、网络本科等办学层次。设有服装工程与管理系、服装设计与表演系、艺术与设计系、国际贸易系、财经系、旅游系、信息工程系、机电系和基础部等教学机构。学院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市场需求和国家战略优化专业结构,围绕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调整招生计划,深入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和联合办学,实现了招生与培养与就业的良性循环。开设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纺织品检验与贸易、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民族服装与服饰、模特与礼仪、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人物形象设计、室内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美术、动漫制作技术、国际贸易与实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汽车营销与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30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陆续建成一批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 ★办学理念、培养模式、师资力量学院秉承“明德尚能、求实笃行”校训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办学理念,形成了“自立自强、拼搏奉献”山服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建设。高度重视师资力量建设,建立了一支层次较高、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达到65%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占15%,多人被评为省市级教学名师。学院大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企业的交流,聘请了多位高层次、具有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来校执教,并派出多名教师外出讲学。学院承担了山东省、泰安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先后建设了多处大型实训室。学生多次在全国、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先后承办了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全国大学生服装模特大赛等多项全国全省大型赛事,参加了2018年央视春晚泰安分会场演出、“泰山国际登山节”民族服装展演等大型活动。在联想集团、阿里巴巴、万达集团、中兴通讯、海尔集团、如意集团、红领集团、康平纳、泰盈科技、北京友谊宾馆、华东数控等100余家知名企业设立了教学实习就业基地或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与岱银集团合作成立“山东时尚研究中心”,开设了“中兴”“中纺标”“世纪鼎利”“联荷电商”“达内时代科技”“新视觉”“宏大教育”等多家企业班,与意大利米兰ACME美术学院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为毕业生开辟了进入国内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创新创业、专升本、出国留学、应征入伍等广阔的成才通道,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满意度高。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培养质量过硬,在省内外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高职院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 “全国纺织服装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服装行业人才培养贡献奖”“最受企业欢迎的山东职业技术院校”“全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等称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其它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2)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第一、二志愿(征集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5)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办电话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非美术类)专业使用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考成绩。 第十九条报考我院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美术类考生进档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直至专业计划满额;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考生,根据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配至第二专业志愿(前提是该生所报第二专业志愿计划未满额);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所填报第二专业已满额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其他计划未满额美术类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其他非美术类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十条文、理兼收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单独招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高职)(文史、理工类):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等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其他专业(除校企合作班外)每生每学年4800元。(3)校企合作班:山东新视觉合作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年8000元;与世纪鼎利联合成立的鼎利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每年9600元;达内时代科技合作班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会计专业每年8800元;山东联荷电商班电子商务专业每年8000元;中兴通讯合作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年8800元;北京宏大班旅游管理专业每年8800元。 第二十三条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四条春季高考对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现有如下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第二十六条颁发由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第二十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8-2182777 2182277 8501550 传真:0538-8501550 网址:http://www.sdfzxy.comE-mail:154204207@qq.com 邮编:27100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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